于是我充满激情从上海到北京,然后坐火车到野山,去体育场踢了一场球,然后找了个宾馆住下,每天去学院里寻找最后一天看见的穿黑色衣服的漂亮长发姑娘,后来我发现就算她出现在我面前我也未必能够认出,她可能已经剪过头发,换过衣服,不像我看到的那般漂亮,所以只好扩大范围,去掉条件黑、长发、漂亮,觉得这样把握大些,不幸发现,去掉了这三个条件以后,我所寻找的仅仅是一个穿衣服的姑娘。
这样再一直维持到我们接到第一个剧本为止。
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的,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
最后我说:你是不是喜欢两个位子的,没顶的那种车?
这样的感觉只有在打电子游戏的时候才会有。
还有一个家伙近视,没看见前面卡车是装了钢板的,结果被钢筋削掉脑袋,但是这家伙还不依不饶,车子始终向前冲去。据说当时的卡车司机平静地说:那人厉害,没头了都开这么快。
我泪眼蒙回头一看,不是想象中的扁扁的红色跑车飞驰而来,而是一个挺高的白色轿车正在快速接近,马上回头汇报说:老夏,甭怕,一个桑塔那。
我最近过一种特别的生活,到每天基本上只思考一个有价值的问题,这个问题便是今天的晚饭到什么地方去吃比较好一点。基本上我不会吃出朝阳区。因为一些原因,我只能打车去吃饭,所以极有可能来回车钱比饭钱多。但是这是一顿极其重要的饭,因为我突然发现最近我一天只吃一顿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