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真正去远一点的地方是一个人去北京,那时候坐上火车真是感触不已,真有点少女怀春的样子,看窗外景物慢慢移动,然后只身去往一个陌生的地方,连下了火车去什么地方都不知道。以后陆陆续续坐了几次火车,发现坐火车的诸多坏处,比如我睡觉的时候最不喜欢有人打呼噜,还有大站小站都要停,恨不得看见路边插了个杆子都要停一停,虽然坐火车有很多所谓的情趣,但是我想所有声称自己喜欢坐火车旅行的人八成是因为买不起飞机票,就如同所有声称车只是一个代步工具只要能挪动就可以不必追求豪华舒适品牌之类的人只是没钱买好车一样,不信送他一个奔驰宝马沃尔沃看他要不要。
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的,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
事情的过程是老夏马上精神亢奋,降一个挡后油门把手差点给拧下来。一路上我们的速度达到一百五十,此时老夏肯定被泪水模糊了双眼,眼前什么都没有,连路都没了,此时如果冲进商店肯定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在这样生死置之度外了一段时间以后,我们终于追到了那部白车的屁股后面,此时我们才看清楚车屁股上的EVOLUTION字样,这意味着,我们追到的是一部三菱的枪骑兵,世界拉力赛冠军车。
或者说当遭受种种暗算,我始终不曾想过要靠在老师或者上司的大腿上寻求温暖,只是需要一个漂亮如我想象的姑娘,一部车子的后座。这样的想法十分消极,因为据说人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奋勇前进,然而问题关键是当此人不想前进的时候,是否可以让他安静。
那男的钻上车后表示满意,打了个电话给一个女的,不一会儿一个估计还是学生大小的女孩子徐徐而来,也表示满意以后,那男的说:这车我们要了,你把它开到车库去,别给人摸了。
一凡说:没呢,是别人——哎,轮到我的戏了明天中午十二点在北京饭店吧。
过完整个春天,我发现每天起床以后的生活就是吃早饭,然后在九点吃点心,十一点吃中饭,下午两点喝下午茶,四点吃点心,六点吃晚饭,九点吃夜宵,接着睡觉。
我在上海看见过一辆跑车,我围着这红色的车转很多圈,并且仔细观察。这个时候车主出现自豪中带着鄙夷地说:干什么哪?
服务员说:对不起先生,这是保密内容,这是客人要求的我们也没有办法。
到今年我发现转眼已经四年过去,而在序言里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因为要说的都在正文里,只是四年来不管至今还是喜欢我的,或者痛恨我的,我觉得都很不容易。四年的执著是很大的执著,尤其是痛恨一个人四年我觉得比喜欢一个人四年更加厉害。喜欢只是一种惯性,痛恨却需要不断地鞭策自己才行。无论怎么样,我都谢谢大家能够与我一起安静或者飞驰。